甘肃省两部涉电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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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王占东摄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4月17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王占东)记者从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现行《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分别颁布于2006年和2012年,两个《条例》自实施以来,为推动甘肃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能源革命、电力改革、“双碳”政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下,现行《条例》已不能适应和满足当前的电力体制改革和省内电力行业发展需求。结合甘肃省实际修订两部涉电地方性法规,对促进甘肃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升甘肃省电力行业的法治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介绍,新颁布的《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继承和贯彻了上位法,涉及供电设施、电力使用、供用电合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依法规范了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对电力用户权益给予了突出保障,填补了甘肃省电力立法的空白。本次《条例》修订突出了坚持安全高效便民、弘扬绿色环保理念、着眼主体权益保障、努力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等,并将甘肃实际工作中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和鲜明的时代性,对于规范供用电行为,维护供电秩序,保护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新颁布的《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紧密衔接国家现行电力法律在电力建设、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从电力规划、电网建设、电网保护、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现行条例进行了完善修订。修订突出了规划引领、电网保护、协同治理等重点,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对营造依法供电、依法用电、依法维权的法治氛围,改善电网安全运行的外部环境,服务甘肃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保供稳供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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