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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摘下限消“紧箍咒”主动还款自由行

“法官,能不能把我从黑名单里弄出来?”冯某急切的询问办案法官。当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名下涉及的3件执行案件在履行完毕前,惩戒措施无法取消时,冯某忙说,“我交,我现在就想办法交。”这是近日发生在临泽县法院执行局的一幕。

2015年至2020年,冯某因陆续在法院有3件执行案件未履行,法院对其依法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近年来,冯某生活、就业等处处感受着“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窘境,特意在案件终本几年后主动到临泽县法院交纳案件款。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经与申请人沟通,在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案件款的情况下,冯某将拖延数年的3件积案一次性履行完毕。

近年来,该县法院高度重视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导向作用的发挥,对失信人员依法限制高消费、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使失信者在日常生活、商业交往、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多方面受限,同时不断扩展发布失信“黑名单”平台,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地方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居民生活点、广场大屏及新兴自媒体等平台滚动播放失信者信息,以社会舆论及新闻媒体倒逼失信者守约践诺、履行责任,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信用惩戒制度不仅激活了被执行人还款意愿,使被执行人从对抗转为配合、化被动执行为主动履行,摘下失信限消的“紧箍咒”,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序良俗,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赵文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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