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出台《办法》从严规范市直单位借调人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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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出台《办法》从严规范市直单位借调人员行为

每日甘肃网11月17日讯据定西日报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行为,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市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市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范围、原则、程序、人数、期限以及管理等进行明确,有效维护了干部人事工作的纪律性、严肃性。

从严划定借调条件。《办法》将临时抽调、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纳入借调范围,要求市直单位一般不得以日常工作需要为由借调工作人员,明确规定了3种可以借调的情形和10种不得借调的情形,对承担重大任务需借调工作人员组建专班的情形也作了明确。对符合借调情形的,《办法》明确要求被借调人员应具有从事拟借调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相关学历、职称或工作经历,既从面上有效遏制了“非必要借调”“随意性借调”等现象,又从点上保障了临时性重大任务的人才资源需求。

从严规范借调程序。《办法》着眼有利于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基层干部成长,规定市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数量需与本单位人员编制总数相挂钩,要求市直单位严格按照集体研判、沟通协商、组织实施等步骤规范借调流程,并对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借调人员数量或借调期满续借的程序进行了明确。《办法》同时对借调期限作了明确,分类型提出借调时间一般为2个月—6个月,因特殊情况延长借调时间的,续借后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1年。

从严强化借调管理。《办法》突出“谁借调、谁管理”的总原则,明确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由借调单位负责管理,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借调时间半年及以上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借调单位党组织,年度考核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借调期满后由借调单位根据其借调期间的表现出具工作鉴定。《办法》要求,同一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返回原工作单位,原则上一年内不得重复借调,逾期未返回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从严明确借调纪律。《办法》要求,要将规范借调工作人员工作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畴,对不按照程序借调、通过非组织渠道借调、借调逾期不返回原单位工作,或对借调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要求市直单位在《办法》下发后3个工作日内,对未按程序履行借调手续、通过非组织渠道借调、反复借调、借调逾期未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现有借调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今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各上报1次《办法》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  钟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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